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等文件精神,2023-2024学年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退役士兵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全部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按照3300元/学年标准予以资助。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实行指标单列,与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相同。
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现对2023-2024学年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如名单中信息有误或存在漏报等情况,请于10月19日16:00前向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科反馈,逾期不再受理补报工作。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