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 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宋洋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15

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结合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学校拟开展2023“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 20239月20中午12:00

二、推选对象

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目标任务

推选1学生作为学校推荐对象参加四川省推选展示。

四、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8月以来)。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限推荐1名大学生参加推选。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1)。

(2)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 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3)被推荐人微视频。被推荐人提交事迹材料同时需要提交一条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为保证作品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

2.请各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事迹真实可靠。推荐人选信及事迹应在学院进行公示。

3.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于2023920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包(以学院+姓名命名)发送至学工部宋洋,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名纸质档交至学工部宋洋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附件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