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霖发布时间:2024-10-11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4年服兵役学生

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应征入伍的我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含往届毕业生)

(二)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学生。包含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包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先应征入伍,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三)招收为军士的学生(原士官,下同)指直接从我校招收为部队军士的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方式

(一)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兵役、招收为军士的全日制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攻读更高层次后二次入伍,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

(二)退役学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留读生除外)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助学金分春、秋两学期发放,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1650元,春季学期按月发放。

三、学生申请流程

(一)学费补偿。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需先在征兵办和学校计财处审核后加盖公章),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详细申请指南见附件1),于1015前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科(郫都校区第二办公楼107室)。

(二)学费减免。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需先在征兵办和学校计财处审核后加盖公章,退役入学新生还需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附《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于1015前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科(郫都校区第二办公楼107室)。

往年退役复学学生已自行缴纳学费的,待申请审批通过、资金拨付至学校、学校计划财务处核算缴费信息后再退还给学生本人。

(三)退役学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

1.登记退役学生信息。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不包括留读生,留读生不再享受该项资助)在“西华易班—服兵役资助—退役学生信息登记”中完成退役身份信息登记,经辅导员、学院和学校审核通过。已完成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学生无需重复登记。

2.在线申请国家助学金。登记信息审核通过后,1015日前在“西华易班—服兵役资助—国家助学金申请”中完成助学金申请。

3.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助学金申请经辅导员、学院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导出打印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交给辅导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政策简介见“西华易班—服兵役资助”和西华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学生资助栏目),特别是从学生户籍地征兵入伍的学生,要逐一通知学生或家长,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学生知晓政策,避免出现遗漏情况。

(二)请各学院指导相关学生按时按要求提交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

(三)退役学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申请材料包括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电子版(OA发送)、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各学院须于101817点前将以上材料报给学工部学生资助科李姝老师。


附件:2024-2025学年本专科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