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6浏览次数:10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根据教助中心[2013]78号和川助函[2013]43号文件意见,现就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宣传、申请工作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正确理解政策要点,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学生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

二、严格做好审核工作

对于提出申请人的信息,各单位要根据相关文件严格审核,确保“该助才助”、“应助尽助”。审核无误后填写《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附件2)进行汇总。

三、报送材料及方式

各单位汇总《初审名单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需要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通过OA方式报送)后,连同学生填写的《申请表》(纸质版),于926日之前报学生工作部廖磊老师处。报送材料是要求整齐规范,《申请表》应按照《初审名单表》中编号排放。

附件1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2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