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1-04-28浏览次数:202

关于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今年5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8日至14日为国家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以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六个一”活动

1.上好一堂防灾减灾安全教育专题课。各学院采取上公开课、知识讲座、主题班会等方式在宣传教育月内至少上一堂或讲一次防灾减灾知识课。

2.观看一次防灾减灾视频。各学院要足足安排学生观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片等。学生可以直接点击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cedu.com.cn/ThirdPortalService/观看学习防灾减灾知识。各学院充分利用网站、两微一端在线教育资源同步开展宣传教育。

3.阅读一篇关于防灾减灾文章或一本书籍。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参加一次防灾减灾安全知识主题班会、早会、知识讲座、演讲比赛等活动,阅读防灾减灾文章或书籍,分享避灾经历和经验。

4.开展一次家庭讨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对学生提出要求,回家后与家长开展一次家庭防地震灾害、火灾避险和疫情防控讨论。

5.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专题教育。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高风险期,各学院深入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组织学生通过背诵、默写等方式学习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做到不玩火、不带火源进森林草原,主动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劝导身边人不违规用火,发现火情及时告诉家长或拨打12119报警电话。

6.组织一次应急演练。512日,全省学校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将在汶川县第一小学校举行启动仪式,现场将同步开展网络云直播,各学院可组织学生通过四川新闻网http://www.newssc.org/进入直播间观看。不能现场收看直播的,可通过四川教育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安全教育]-[安全班班通]观看录播视频。届时学校保卫处将组织应急演练,具体通知另行发送。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

1.将防灾减灾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相结合,融入学校常规管理,融入学生日常生活,扎实开展好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教育工作。

2.各学院根据要求,利用好主题班会、微博、微信和易班等新媒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通过做好宣传教育、志愿服务、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等做法,要切实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普及作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推动2021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三、工作情况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做好新闻稿撰写、图片整理等工作,并于530日前将防灾减灾月工作开展情况通过OA报送至学生工作部210办公室,同时通过OA发送至杨恒老师处。

  

附件: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

  

  

  

学生工作部(处)

2021428

  


  

附件:

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

1、不准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田坎杂草,稻草和枯萎作物。

2、不准在林缘林内点火把照明。

3、不准在林缘林内吸烟丢烟头。

4、不准在林缘林内烧炭、烧火土。

5、不准在林缘林内上坟烧香纸、燃放鞭炮。

6、不准在林缘林内生火做饭、生火取暖。

7、不准在林缘林内玩火。

8、不准在林缘林内烧草山、毁林烧荒开垦。

9、不准在林缘林内使用土制火枪狩猎和烧火、驱蜂、驱兽。

10、不准携带火机、火柴、易燃易爆品进入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