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思雨发布时间:2026-03-1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 号)、《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6 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和《西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西华行字〔2023〕18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对象

1.上学期未通过困难认定,且因突发情况导致目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在校本专科学生,尤其是新增的22类特殊群体学生;

2.上学期已通过困难认定但需要调整困难等级(包括取消认定)的全日制在籍在读本专科学生。(注:上学期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家庭经济情况无重大变化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二、工作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新增认定和调整学生均须填写),附相关佐证材料,于3月16日前交至辅导员。

2.学院认定审核。经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按要求将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结果和材料上报学工部。

3.学校审核建档。学工部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及时将动态调整结果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