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3浏览次数:85

关于评定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一、2012-2013第二学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定工作,依照最新2013年版《学生手册》中《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评定种类:

     1.先进个人:包括 “校级优秀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院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公益活动先进个人”。

     2.先进集体:包括“校级先进班集体”和“院级先进班集体”。

     3.请各院参照《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七章“精神文明奖”的相关规定,根据各院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奖项的评定和上报。

(二)、评选办法,比例及相关事项:

1.“校级优秀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院级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比例及相关注意事项按照2013年版《学生手册》中《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执行。

2. 优秀学生干部: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分别按院总人数的2% 4%评定。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由各学院依条件评出,并在院内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学工部审批。

  (3)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由各学院依条件评出,并在院内公示后,将名单报学工部备案。

     3.公益活动先进个人:

公益活动先进个人按院总人数的2%评定,在院内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学工部审批。

     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先进个人的评定:

  (1)该学期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处于留校察看期内;

  (2)该学期内,没有按教学计划修读完所有必修课程;

  (3)该学期内,有必修课程正考不合格;

  (4)该学期内,有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旷课。

     4.先进班集体:

     (1)校级先进班集体和院级先进班集体分别按院班级总数的5%评定。

     (2)校级先进班集体经审查后提出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后,提供1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推荐材料(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各一份),加盖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公章,报学工部审批。

     (3)院级先进班集体确定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后,由学院审批,报学工部备案。

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由体育学院进行评定,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加评定。

三、各学院各种奖励名额分配见《西华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各年级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分配名额,不得跨年级使用分配名额

四、《优秀学生申请审批表》和2013年版《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可从OA附件下载。

五、请各院将各项评选结果(包括“校级优秀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院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公益活动先进个人”、“校级先进班集体”、“院级优秀班集体”、“精神文明奖”的评选结果)填入《优秀学生申请审批表》中,特别注意学院、专业、学生信息一定要规范准确,以电子文档形式于930日以前通过OA报学工部廖磊老师处。

六、《学生德育等级测评条例》表格,请到学工部廖磊老师处领取。

七、根据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2012-2013学年度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或超过70的学生方可参与各类三好学生的评选(含上学期经补测后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同学)。

八.若有在计算“文体艺术类”创新附加分时遇到较大争议的情况,请及时与学工部廖磊老师联系。

                                                              

 

                                     西华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