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西华大学优秀学子勤奋求学,成为国家栋梁之才,唐立新先生在我校设立了“西华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西华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西华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以下简称唐立新奖学金、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对优秀学子进行表彰奖励。根据《西华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奖学类)评选细则(试行)》和唐立新教育基金会通知,现将我校2016年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唐立新奖学金 为支持西华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唐立新先生特设立“唐立新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西华大学全日制在读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获得奖学金且继续攻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生(包括其他高校、境外高校),符合继续获奖条件者,在资助期限内可继续申请获得本项奖励。 (二)奖励名额 全校推荐55人参加唐立新奖学金面试,最终评选30人。各学院按分配名额推荐参加面试学生(见附件1)。 (三)奖励金额 每名获奖学生每年奖励10000元,对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在资助期限内,每年资助至其顺利完成学业,可最高至博士毕业。 (四)申报条件 报名申请“唐立新奖学金”的学生在上学年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科目(必修课和选修课正考全部合格),身心健康。 2.选择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分或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前10%(含10%); (2)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敬父母、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甚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排名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主持完成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6)在体育竞赛和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其它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或产生积极影响。 3、继续获奖条件: 学生获得“唐立新奖学金”后,次年需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西华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在资助期限内可继续申请获得本项奖励。继续获奖的学生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的条款,同时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含30%)。 (五)评审程序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评选确定差额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西华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学院于10月19日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陈鸥老师处; 4.学生工作部(处)初审报“西华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汇总学生材料,报送唐立新先生及唐立新基金会审核并确定面试学生名单; 5. 11月初,唐立新先生、唐立新教育基金会及西华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评审小组面试,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示; 6.公布唐立新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发放奖学金。 (六)报送材料 1.《西华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院党委公章,并OA发送电子文档至学生工作部(处)陈鸥老师处; 2.所有课程成绩单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3.选择条件中的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院党委公章; 二、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为支持西华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学业成绩优秀,在学术、体育、精神文明建设、文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学生,树立多类型的榜样,唐立新先生特设立“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西华大学全日制在读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 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学生,参加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面试,最终评选10人。 (三)奖励金额 每名获奖学生奖励10000元。 (四)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学习勤奋,没有不及格科目(必修课和选修课正考全部合格),在学术、体育、精神文明建设、文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4.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分或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前20%(含20%)。 (五)评审程序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评选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西华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学院于10月19日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陈鸥老师处; 4.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学生材料; 5.10月下旬,西华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评审小组面试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示; 6.公布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发放奖学金。 (六)报送材料 1.《西华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院党委公章,并OA发送电子文档至学生工作部(处)陈鸥老师处; 2.所有课程成绩单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3.在学术、体育、精神文明建设、文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院党委公章; 三、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为表彰先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锻炼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唐立新先生特设立“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西华大学全日制在读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 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学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面试,最终评选10人。 (三)奖励金额 每名获奖学生奖励10000元。 (四)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分或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在前20%(含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必修课和选修课正考全部合格); 4.上学年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5.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学生活动,具有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成绩突出,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五)评审程序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评选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西华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学院于10月19日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陈鸥老师处; 4.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学生材料; 5.10月下旬,西华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评审小组面试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示; 6.公布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发放奖学金。 (六)报送材料 1.《西华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院党委公章,并OA发送电子文档至学生工作部(处)陈鸥老师处; 2.所有课程成绩单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3.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院党委公章; 四、其他事项 1.唐立新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可兼得。 2.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由学校组织面试,唐立新奖学金由唐立新先生、唐立新教育基金会和学校共同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奖者可提出申请参加唐立新奖学金面试,申请者需填写《西华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面试通过者可获唐立新奖学金,当年不累计发放奖励金额。 4.获得唐立新奖学金的学生次年须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西华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由学生工作部(处)公布该年度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学生名单,未申请者作弃权处理。 5.获得唐立新奖学金的学生有资格申请获得西华大学唐立新学生海外交流与留学项目、西华大学唐立新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项目的支持。评选通知在奖学金评定结束后,根据评定结果和唐立新基金会通知另行下发。 6.西华大学唐立新创新创业基金根据唐立新基金会通知另行下发通知。 附件:1. 西华大学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西华大学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 3.西华大学2016年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申请表 4.西华大学2016年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 西华大学学工部(处) 201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