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关于评选2018年 “慈善助力成长计划”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18-11-07浏览次数:394

西华大学

关于评选2018年 “慈善助力成长计划”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是由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共同主办,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承办,帮助我省部分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的优秀初、高中毕业生顺利走进高中、大学校园的慈善公益项目。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已经连续实施14年。今年,我校与省慈善总会继续合作,由学校推荐学生的方式,选择20名贫困大学新生进行连续四年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步入社会。四年慈善助学期间,省慈善总会将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定期联系受助学生,了解他们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情况,给予更多心理的关爱和支持;对接爱心企业为贫困学生提供假期工作和实习工作岗位,帮助他们自力自强,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种下慈善的种子。通过受助学生和爱心企业、人士的共同参与更好的营造慈善氛围,更加广泛的传播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同时,受助的学生也将进入省慈善总会志愿者储备,协助并参与总会的大型活动或慈善项目实施的推广,加深对慈善理念的感受和认识,也可作为慈善人才储备。

本年度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展。请各学院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如实填写申请表,按时上交相关评选材料。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四川省户籍、家庭属建档立卡户、在四川省资助系统已完成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2018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低保、烈(军)属子女、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孤儿和丧失主要劳动力家庭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

4、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愿意参加省慈善总会的志愿者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

二、 资助名额及标准

“慈善助力成长计划”资助我校202018级本科学生,连续资助4年,每人1.8万元(入学前两年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后两年每年4000元)。

下表中所列各学院各推荐一名候选学生,由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审核确认,最终确定20名拟受助学生。

序号

学院

名额

1

经济学院

1

2

管理学院

1

3

人文学院

1

4

外国语学院

1

5

美术与设计学院

1

6

音乐与舞蹈学院

1

7

社会发展学院

1

8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1

9

理学院

1

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1

机械工程学院

1

1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

13

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

1

14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1

15

汽车与交通学院

1

16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1

17

体育学院

1

18

知识产权学院、法学院

1

19

西华学院

1

20

凤凰学院

1

三、评定程序

学院公布评选通知;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评选条件的相关说明),学院对申请同学参照评选条件进行筛选;学院评选出的助学金候选人填写申请表;学院审查审批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审核确认,并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学生工作部(处)对所有确定受助学生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最终确定2018年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慈善助力成长计划”助学金获得者。

四、注意事项

1、受助学生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书(手写 不少于1000字)。

2)《2018年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慈善助力成长计划”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原件)。

3)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申请学生所在页)复印件。

4)当地人民政府认定为建卡贫困户的证明;若相关困难材料不是申请人本人的,必须是其直系亲属,需补充提供证明其直系关系的证明资料。如户口薄相关页复印件。

2、申请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受助学生纸质材料于 201811141700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科李德友老师处。《2018年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慈善助力成长计划”汇总名单》(电子档)同时通过OA发送学生工作部(处)李德友老师。

五、资助终止条款

每年我校将对受助学生在校的生活、学习情况、品行以及贫困状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符合要求的受助学生继续下一年度的资助。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学习不努力,学年末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后35%者,或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4、有条件参加但拒绝参加四川省慈善总会的志愿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

5、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者;

6、因故中途退学、休学者;

7、家庭经济条件好转,能支付学习生活费用者。

对于出现学生被终止资助情况而出现的空缺,原则上由学院推荐同年级新受助学生替换。

附件12018年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慈善助力成长计划”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18年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慈善助力成长计划”汇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