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参加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开展的2018年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18-11-14浏览次数:110

关于组织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参加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开展的2018年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高校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质量,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根据上级单位的工作安排,现将我2018年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评论文须未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一般为高校辅导员及其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论文推荐要求

1.论文选题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2.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详实。

3.论文要有所创新,遵守学术规范,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 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4.论文评选由各高校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评。按上级规定,各高校推荐论文数量1-2篇,故各学院限报1篇。

5.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三、推荐程序

1.推荐参评

请各学院将参评论文连同《2018年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征集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版于2018年10月18日下午5:00之前,通过OA统一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陈鸥老师处。论文电子版请以“作者+作者所在单位+论文题目”的方式命名。

2.专家评审报送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并选送2-3篇优秀论文上报参加评选活动。

四、相关说明

1.参评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校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

2.论文需提供word文档及其打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交本论文的相似度检测报告,或者提交文责自负的说明。

3.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3.推荐报送且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4.推荐报送且获奖论文第一作者将参加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

  

附件:2018年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征集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